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11-26

    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

    我代表未成年人保险执法检查组,报告检查情况,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检查。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今年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的第一次监督检查。吴邦国委员长高度重视检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数千万家庭有关,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要认真安排监督检查,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充分调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抓住危害未成年人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促进国家机关和社区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促进社会、大学、家庭等方面更好地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确立了批准规定,为强,为我们做好检查工作提供了方向。6月初,执法检查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最高人民共青团中央的报告和介绍,教育部等五家企业带来了书面报告。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随后,由江树生副主席和我领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为组长,部分成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组员,分五组到辽宁、江苏、湖南、贵州、内蒙古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委托黑龙江、福建、山东、重庆、陕西、甘肃六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该行政区域进行检查。未成年人保险监督检查的核心有四个方面:一是学习和宣传未成年人保险,制定配套法律法规;二是公益文化设备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三是对孤儿、流浪乞讨等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维护教育;四是教育、影响和拯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考虑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也要对义务教育法进行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并没有重点关注义务教育的实施。本次检查始终将监管法的实施与相关政策的实施相结合,对相应情况的理解与关键问题的研究相结合,突出主题,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检查组听取了省、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报告,参观了高校、社区、青年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儿童福利院、未成年犯管教研究所,多次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教师、学生及家长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一、未成年人保发展总体情况

    中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千万家庭的极大关注,也是国内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党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对策。党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对策。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险的实施将保护未成年人纳入法律轨道。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全面修订了未成年人保险,修订后的法律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有关国家机关、社区组织、中小学、基层党建和群众都重视这项法律的学习和实施,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

    (一)深入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人保险实施至今,特别是2006年修订后,各地将未成年人保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2007年7月,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21个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2007年7月,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21个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应用于各相关层面,提高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性,采用案例陈述、艺术表演、知识竞赛、现场咨询、模拟法庭等生动活泼的方式。有的还根据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活动,促进法律学习。通过检查,我们觉得未成年人保险的社会理解正在逐步扩大,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概念逐渐增强,儿童优先的概念逐渐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心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多管齐下的工作格局

    地方党委、政府根据未成年人保的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各方能量,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联合会或青少年教育维护联合会成立于全国29个省、自治州、市辖区和71%的地、市、部分县、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合会或青少年教育维护联合会成立于全国29个省、自治州、市辖区和71%的地、市、部分县、区。全国自上而下成立了妇幼工作委员会、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领导小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机构和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会议,加强协调和催促,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此外,还有一些群众未成年人保护团队,如青年事务专家咨询团队、娱乐场所“五老”责任监督员团队、残疾青少年志愿者教学团队等。在党的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全国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各司其职、社区组织和人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模式。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抢险救灾,始终把抢救放在第一位。灾区学生最关心、最关心。最感人的场景之一是治疗和保护受灾的未成年人。可以说,抢险救灾的过程也是未成年人保险宣传实施的过程。

    (三)采取切实对策,积极推动公益文化设备向未成年人开放

    公益文化设备是服务、凝结、教育许多未成年人的重要地位。未成年人保对公益文化设施建设和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提出了各种要求。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2个单位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公益文化设施的实施意见》。目前,辽宁、江苏、湖南、内蒙古、贵州、福建、重庆、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的公益文化设备已向未成年人开放。1581个国家文物系统博物馆100%对未成年人群体开放。开放部门努力创新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影响力。未成年人参观总数翻了一番,一些场馆甚至爆炸了。根据通常的阅读和阅读活动,每个儿童图书馆和儿童图书馆的读者总数显著增加。对外开放措施的实施突出了公共文化资源的服务功能,弘扬了优秀的民族文化,为未成年人开设了第二节课,得到了各界的积极评价。

    (4)改善网络服务,改善净化未成年人转型的网络媒体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创新,互联网的应用不断发展,它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学习的新渠道。确保未成年人上网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确保未成年人上网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文化、教育、信息产业等部门在促进在线健康服务资源的开发利用、倡导青年文明上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项目,整合一批未成年人喜爱的精典文化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媒体服务。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通过网络为农村青少年提供大量的教育信息来源。开展“太阳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积极开展优秀的绿色网络业务,大力发展家庭绿色网络服务。机构专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并向社会推荐。坚持疏堵结合,加强网吧、网站、网络游戏管理。自去年4月以来,公安部门将与信息产业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专项工作,清除、删除地区有毒有害信息107.9万,关闭淫秽色情、赌博欺诈等非法网站4.8万,整改一批非法经营企业,查获一批违法纪律案件。文化行政机关聘请了10多万网吧社会监督员,开通了统一的文化市场投诉电话,查处了一批网吧非法经营。新闻出版等部门完善了网络游戏管理,阻止了一批暴力、色情等内容的游戏进口,严厉查处了一批非法内容的网络游戏,并在网络游戏出版阶段实施了反成瘾系统。

    (五)加强工作,切实加强对独特未成年人的维护

    一是大力照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全国妇女联合会等13个单位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专项研究小组,共同推出了蓝天全国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照顾。2007年,中央组织部、全国妇联、教育部等7个单位联合发布了大力照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工作计划。各地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善留守流动儿童的成长环境。例如,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评价体系;免除农村学生基础教育学费;进一步推进农村寄宿学校建设,逐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督、帮助和监督制度;建立爱心之家,照顾留守儿童;举办家长学校,为留守儿童监护人提供支持和服务。二是继续改善孤残儿童的生存状况。2006年,民政部等15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的意见》,对孤儿生活、教育、诊疗、康复、住宅、就业等9个领域提出了优惠政策。近三年来,“孤残儿童手术恢复明天计划”不断实施,近4万名残残孤儿进行了手术治疗和康复矫正。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计划在五年内投资15亿元,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设和重建一批设施完善的儿童福利机构。汶川地震发生后,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对灾区“三孤”(孤独、孤独、孤独、残疾)人员提出了援助和安装建议。各行各业的人以各种方式关心和支持灾区的孤儿援助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漂泊未成年人的援助保护。民政部等19个中央国家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各地以救助中心、流动救助点、职业技术培训、小学等形式开展救助工作。2007年,全国共援漂泊未成年人15.4人次。同年,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迫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强迫聋哑青少年违法纪律整改工作,查处3600多起案件,逮捕5000多名犯罪人员,清除320多名犯罪分子,拯救8000多名未成年人。

    (六)加强司法保护,认真做好未成年人违法违纪教育影响力救助工作

    各司法机关、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坚决贯彻教育、影响、救助的原则,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一是根据需要设立主管机关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是根据需要设立主管机关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据调查,中国共设立了2200多个青年法院和7000多名法官。一些地方的检察制度和公安部门也设立主管机关或者指定专人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二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违法违纪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押的法律法规,不公开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声誉。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融入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采用不同于成年人的审判和审判方法,寓教于审。四是对未成年犯罪和需要按照规定纠正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方式,开展符合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道德观,提高法律意识,产生遵守纪律和规范的社会模式和行为习惯。提高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未来进入社会的特长。第五,认真纠正未成年社区囚犯,依次约1万名未成年罪犯进入社区矫正。

    二是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问题和整改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虽然未成年人保的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检查组认为,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并提出整改建议:

    (一)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

    根据相关层面的调查,目前,我们国家大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其中约有10%的“网瘾少年”。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严重危害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并会造成许多社会现象,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严重危害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造成许多社会现象,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主要原因是网络游戏不佳。此外,一些地区对文化市场监管不力,对城乡结合和农村网吧监管不力。少数网吧接受未成年人色情、暴力等不良记录。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大力推广、积极利用、科学有效、依法管理”的原则,同时保障未成年人上网权益。因此,检查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切实对策,关闭网络游戏的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查处有违规内容的网络游戏,认真承担审计监督责任,对“审批”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鼓励和支持适合未成年人的健康有益的网络产品,特别是游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网络游戏出版阶段实施反成瘾系统,防止未成年人长期在线沉迷于网络游戏。加强对网络游戏运营公司的正确引导,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游戏运营、消费模式和游戏规则。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监管。

文化、工商、公安、工业、信息产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加强网吧频繁控制,特别是加强城乡结合和农村网吧监督,果断禁止黑网吧,严格实施网络实名制度和“零网络”,接受未成年人和加班网吧处罚,同时追究经营者的义务。引导和支持标准化运营的网吧向工业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发挥责任监督员的作用,提高网吧群众监督的有效性。

    三是积极开展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活动。

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准则的教学,积极推进“青少年绿色网络行为”大力开发绿色过滤软件,努力净化网络空间,提高青少年对网络方法的研发应用,避免青少年沉迷。市政府应加强对公益互联网设施的投资,促进公益互联网服务设施对未成年人的免费或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互联网服务。注重家庭教育和家庭管理的作用,从家庭、大学、社会等环节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四是积极研究纠正未成年人上网成瘾的措施。

制定未成年上网成瘾治疗标准,将预防、干预和操纵上网成瘾纳入精神卫生工作的总体框架。鼓励社会力量及时有效地纠正沉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

    (二)公益文化设施建设和未成年人免费开放问题

    当前,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资不足。2007年全国平均文化事业费仅为15.04元。2007年,全国平均文化事业费仅为15.04元。除博物馆、史料馆外,其他公益文化设备对外开放的政府补贴基本未落实。二是发展不平衡。在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公益文化设备会比较多,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比较贫乏。三是充分发挥不足。虽然一些公益文化设备已经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但管理机制旧,设备过时,功能单一,活动对未成年人缺乏诱惑。四是一些慈善活动场所改变了公益质量。有的以塑造特长生的名义收费,为少数人服务。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场所的投入。

地市政府应当将适合未成年人的慈善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管理和使用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重点建设和升级农村、街道未成年人活动场地。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处理公益文化设备资金困难,规范对外开放补贴,确保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公益和服务许多未成年人。

    第二,充分利用当前活动场所的功效。

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管理改革,明确管理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对未成年人开放。特别是被占用、挪用的慈善活动场所,应当取回,恢复其公益质量。充分挖掘和整合各部门现有资源,建立多个社会实践基地,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道德教育的有效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校外活动为课程内容,为青少年普遍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三是在节假日和周末有序推进高校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据调查,青少年每年有170天的节假日和周末,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的文体设施在此期间闲置。如果充分利用这部分资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处理未成年课外活动场地的不足,比社会上的新场地节省更多的财力物力。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险增强了这一领域的要求。检查组了解到,一些城市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出改进对这种情况的调查分析,吸取经验,制定措施,有序推进。

    (三)农村留守儿童维护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已有1.5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他们中的许多人把孩子留在农村。根据全国妇联的新调查,目前全国约有5800万农村留守儿童。根据全国妇联的新研究,全国约有5800万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对正常家庭教育的照顾,一些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和生活安全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检查组认为,下一步要认真梳理和推广过去切实可行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所以,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完善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1585万人,其中3-5岁855万人。截至2005年底,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41%,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较低。缺乏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严重危害了未来的健康成长。建议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政府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倡导多种形式的托幼服务。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区,政府投资建立一批学前教育机构,让更多的农村儿童接受早期教育。

    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机构

。目前,一些地方由政府投资,在留守儿童密集地区建立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多方位照顾留守中小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丰富他们的校外生活,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这些机构在填补留守儿童的生活、真实感受、教育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加强了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保护,受到留守儿童和家长的欢迎。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省份开展留守儿童项目试点项目,在农村建立一批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聘请负责任、热爱教育的人照顾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住在托管中心,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加强农村寄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条件。

    此外,与父母一起进入城市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其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落实。我国是洪水灾害频发的我国,今年四川汶川特地震造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难题。全社会要进一步关心和帮助灾区未成年人,按照规定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

    (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检查显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严重,增长幅度较大。检查小组通过听取报告和参观未成年犯罪纪律研究所,了解到未成年犯罪呈现暴力、团伙、年轻、成人犯罪的趋势。闲暇未成年人、经常光顾网吧的未成年人及其离婚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很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率增加。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亲子教育、学校道德教育和社会环境,也与未成年人自身的素质和心理特征有很大关系。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以环境整治、教育为本、预防为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险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地方党委、政府、司法部门、社区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累了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进入社会保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实践经验;公安司法机关派出法律副校长加强法律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零犯罪社区”等。继续坚持这一经验和做法,并迅速发展和完善。这种经验和做法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并迅速发展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检查小组建议,在当前和未来,我们应该关注三项工作:

    一是全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中教育普及。

据教育部统计,2007年,中国有1963.7万初中毕业生,其中300多万人没有上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此外,440多万未成年人在初中辍学时没有学习。他们通常年龄在15岁以后,没有工作年龄,没有谋生技能,相当一部分闲暇在社会上,遭受不良因素的伤害,容易误入歧途,因此成为非法和纪律的高危人群。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全面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让这些人有书可读。特别是在中西部和贫困山区,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点之一,加大力度,加强监督。这不仅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塑造符合标准的社会主义职工,也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和完善专科学校(工读)教育。

我国工读教育50多年的实践证明,完成工读教育是纠正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工读在某种意义上,高校提高教育质量意味着少办牢房。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工作和阅读教育经历了几次曲折。早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有更多的流浪儿童和非法青少年分散在城市。当时,中央政府决定在一些大都市建立半工半读的大学,以帮助和教育流浪儿童和非法青少年。到1966年,全国开办了200多所工读学校,在教育救助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轻微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革”期间,工读学校被迫停办。改革开放初期,各地按照中央规定和青少年严重违法违纪的趋势,修复新建工读学校102所。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工读学校逐渐萎缩,目前全国只有74所学校,其中一些学校办学质量高,效果好。一些高校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九个省、自治州没有这样的大学。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原因有很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及时有效的纠正是重要原因之一。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险》,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将工读学校改为专科学校。如何完成这类学校,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认真调查,吸取经验,制定措施。据报道,教育部已与有关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建议国务院注意,协调解决拟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尽快发布。检查组认为,对于未成年人严重违法犯罪的趋势,大中城市应逐步完善专科学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确保专业学校的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帮助和合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

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及其诱惑、煽动、威胁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侦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审判和监督改造的各个阶段,要认真落实教育、影响、救助的原则,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犯错的青少年再次犯罪。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配套工作制度。人民审理离婚、抚养、继承、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坚决贯彻未成年人保险规定的“独特、优先”保护原则,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利。根据中央关于司法制度改革精神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司法制度,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检查了解到,被判缓刑、免刑的未成年人及其关押、服刑到期的未成年人长期存在“复课难”问题;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进行基础教育仍存在一些困难。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方认真研究,尽快采取主要措施,确保这些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利。

   

(5)制定和完善未成年人保险配套法规和规章难题的执行

    未成年人保险涉及家庭、院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具有法律内容广泛、执法主体多样、标准要求多等优点。这就决定了这项法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来支持。这就决定了实施这项法律必须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来支持。多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规定。建议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对这些规定进行整理,及时改变。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形势的需要,制定新的规范文件,确保法律的落实。

    1991年未成年人保颁布后,全国31个省、自治州、市辖区都制定了实施细则或规章。未成年人保修后,天津率先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还启动了湖南、江苏、陕西、辽宁、黑龙江等13个省的修订工作。建议各地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精神和本省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法律法规的修订。

    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

    执行未成年人保险是一项覆盖面广、任重道远、意义深远的社会制度工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规定,以人为本,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险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努力解决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引向新阶段。